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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医保通旗舰版医疗保险

华夏医保通旗舰版医疗保险产品介绍:

华夏医保通(旗舰版)医疗保险

1、所属公司

华夏人寿

2、产品特色

属于医疗保障产品,提供一般医疗、重大疾病医疗、质子重离子医疗和特定药品费用保障。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0-65周岁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等待期:30天

华夏医保通旗舰版医疗保险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保险公司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一般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并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将按以下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

(一)住院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开始住院治疗,到合同期满日时仍未结束本次住院治疗且未续保的,保险公司将继续承担因本次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但最长不超过合同期满日后 180 天。

(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在医院接受以下特殊门诊治疗的:

1、门诊恶性肿瘤治疗,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

2、门诊肾透析;

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上述合理且必要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三)门诊手术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接受门诊手术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门诊手术医疗费用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门诊手术医疗保险金。

(四)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住院前(含住院当日)7 日(含)和出院后(含出院当日)30 日(含)内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门诊急诊费用(但不包括上述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与门诊手术医疗费用)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五)保险公司在合同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的一般医疗保险金之和以合同约定的一般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为限。

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并经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治疗的,保险公司首先按照一般医疗保险金的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后,保险公司将按以下约定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一)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并经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开始住院治疗,到合同期满日时仍未结束本次住院治疗且未续保的,保险公司将继续承担因本次住院发生的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但最长不超过合同期满日后 180 天。

(二)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并经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在医院接受以下特殊门诊治疗的:

1、门诊恶性肿瘤治疗,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

2、门诊肾透析;

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上述合理且必要的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三)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并经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接受门诊手术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保险金。

(四)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并经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住院前(含住院当日)7 日(含)和出院后(含出院当日)30 日(含)内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门诊急诊费用(但不包括上述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与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五)保险公司在合同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之和以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为限。

三、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无论一种或者多种),在保险公司指定的质子重离子医院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开始质子重离子治疗,到合同期满日时仍未结束本次质子重离子治疗且未续保的,保险公司将继续承担因本次治疗发生的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但最长不超过合同期满日后 180 天。

(二)保险公司在合同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的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之和以合同约定的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为限。

(三)本项责任下保险公司指定的质子重离子医院具体以保险公司提供的清单为准,您可以拨打 24 小时服务热线 95300 咨询。保险公司保留对上述医院名单做出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无论一种或者多种),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治疗该恶性肿瘤而实际支出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药品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

药品费用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该药品处方是由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

2、该药品是被保险人当前治疗医学必需的药品;

3、每次的处方剂量不超过 1 个月;

4、该药品属于附表《药品清单》;

5、该药品是在院外保险公司指定的药店购买的药品;

6、需符合合同第 3.4 条约定。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药品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二)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开始接受恶性肿瘤(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治疗,到合同期满日仍未结束本次治疗且未续保的,保险公司将继续承担因本次治疗发生的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但最长不超过合同期满日后 180 天。

(三)对于您或受益人根据合同 3.4 条约定流程而获得的药品,鉴于保险公司已经向保险公司指定的药店直接结算并支付了上述药品费用,保险公司不再接受该部分费用的保险金给付申请。

(四)保险公司在合同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的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之和以合同约定的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为限。

华夏医保通旗舰版医疗保险亮点

1.质子重离子医疗100%报销
2.一般医疗免赔额逐年降低
每2年内无理赔,免赔额降低1000元,满足条件最低可降至5000元。

华夏医保通旗舰版医疗保险缺点

捆绑投保
已经投保的福临门系列、常青树系列产品或传家宝2.0版达到一定金额才能投保医保通(旗舰版)。

华夏医保通旗舰版医疗保险适合人群

喜欢华夏品牌,已经或准备投保华夏常青树、福临门。

华夏医保通旗舰版医疗保险综合评价

医保通(旗舰版)整体保障不错增值服务新增了住院押金垫付,且含有抗癌特药保障、质子重离子服务,保障相比之前更加完善了。
续保条件较好,被保人如果有健康异常或已经出险,都不会影响续保的,续保条件还是比较不错的
但是无法单独购买,必须捆绑华夏常青树3000元保费以上、或福临门1万元保费以上一起购买。 
如果最求更好的续保条件或者更高性价比,也可以多对比几款产品。

华夏医保通旗舰版医疗保险不保什么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 8.27];
5、被保险人殴斗、故意自伤;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 8.28](本合同所列第 33、34、85 种重大疾病除外);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9、被保险人因精神疾病、酗酒或受酒精的影响、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物或处方药物、未按照说明书所示的内容使用非处方药物或有毒物质;
10、被保险人因美容手术、外科整形手术、视力矫正、义眼或助听器、义肢等其他类似设施的装配、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康复性治疗、非手术或药物治疗;
11、被保险人在投保前的既往症[见 8.29],但在投保单上告知并经我们同意承保的,不在此限;
12、遗传性疾病[见 8.30]、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见 8.31](本合同所列第 58、86、97、98、100 种重大疾病除外);
13、被保险人接种预防恶性肿瘤或原位癌的疫苗,进行基因测试以鉴定恶性肿瘤或原位癌的遗传性,接受实验性治疗(即未经科学或医学认可的医疗),接受未被治疗所在地权威部门批准的治疗;
14、物理治疗、中医理疗及其他特殊疗法费用[见 8.32];
15、由于职业病[见 8.33]、医疗事故[见 8.34]引起的医疗费用;
16、各种健美治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营养、减肥、增胖、增高费用;
17、各种医疗咨询和健康预测:如健康咨询、睡眠咨询、性咨询、心理咨询(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见 8.35]确定的精神和行为障碍以外的一般心理问题,如职场问题、家庭问题、婚恋问题、个人发展、情绪管理等)等费用;
18、未经医生处方自行购买的药品、滋补类中草药及其泡制的各类酒制剂、医生开具的超过 30 天部分的药品费用;
19、各类医疗鉴定,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鉴定、孕妇胎儿性别鉴定、验伤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费用;
20、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 8.36]、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 8.37]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见 8.38][见 8.39];
21、被保险人因妊娠、流产、分娩(含难产)、避孕及节育(含绝育)手术、绝育后复通、椎间盘突出症、整容手术导致的伤害或因疾病而实施内外科治疗或手术导致的伤害;
22、被保险人从事任何潜水[见 8.40]、滑水、跳伞、动力伞、滑翔翼、蹦极跳、搭乘或驾驶有固定航线的付费民用商业航空班机以外的飞行器具、攀 岩[见 8.41]、探险[见 8.42]、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见 8.43]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