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康康立方重大疾病保险
君康康立方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介绍:
君康康立方重大疾病保险
1、所属公司
泰康人寿
2、产品特色
是一款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投保范围广,交费灵活,保障全面,提供110种重疾保障,可赔付3次,间隔期为365天,20种中症不分组,无间隔期,可赔付3次,35种轻症赔付3次,还有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二次保险金,身故或全残也有保障,确诊轻症、中症、重大疾病可豁免剩余保险费。
3、产品信息
投保年龄:出生28天-65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5/10/15/20年交
保险期限:终身
君康康立方重大疾病保险保险责任:
(1)轻症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确诊罹患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本公司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5%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3次为限。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或在同一事故中导致其发生本合同所指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轻症疾病,本公司仅按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不承担其他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
(2)中症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确诊罹患本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每种中症疾病只给付一次中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中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本合同的中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3次为限。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或在同一事故中导致其发生本合同所指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中症疾病,本公司仅按一种中症疾病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不承担其他中症疾病保险金责任。
(3)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确诊罹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3次为限,间隔期为365天,当累计给付达到3次时,本合同终止。
(4)恶性肿瘤二次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罹患的首次重大疾病为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自确诊之日起5年后,再次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本条款约定的恶性肿瘤,本公司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二次保险金。本合同给付的恶性肿瘤二次保险金以一次为限,给付后本项保险金给付责任终止。如果首次重大疾病非恶性肿瘤,则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5)急性心肌梗塞二次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罹患的首次重大疾病为本合同约定的急性心肌梗塞,自确诊之日起5年后,再次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本条款约定的急性心肌梗塞,本公司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急性心肌梗塞二次保险金。本合同给付的急性心肌梗塞二次保险金以一次为限,给付后本项保险金给付责任终止。如果首次重大疾病非急性心肌梗塞,则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6)脑中风后遗症二次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罹患的首次重大疾病为本合同约定的脑中风后遗症,自确诊之日起5年后,再次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本条款约定的脑中风后遗症,本公司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脑中风后遗症二次保险金。本合同给付的脑中风后遗症二次保险金以一次为限,给付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7)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身故或全残,本公司将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年龄达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以前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30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年龄达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以后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将按以下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③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若本公司已给付过重大疾病保险金,即使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责任,同时本合同终止。
(8)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达到疾病终末期时,本公司将按以下约定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年龄达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以前达到疾病终末期的,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达到疾病终末期时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300%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年龄达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以后达到疾病终末期的,本公司将按以下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①被保险人达到疾病终末期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②被保险人达到疾病终末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③被保险人达到疾病终末期时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若本公司已给付过重大疾病保险金,则不再承担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责任,同时本合同终止。
(9)被保险人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本公司将豁免本合同自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付,同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君康康立方重大疾病保险亮点:
1.疾病不分组
重疾病种不分组,可提高赔付概率,最高可赔付3次
2.高发重疾二次赔
恶性肿瘤、急性心梗、脑中风可进行二次赔付。
君康康立方重大疾病保险缺点:
二次赔付条件严苛
恶性肿瘤、急性心梗、脑中风的二次赔付须间隔5年、满足特定条件、且对应首次赔付必须是同种重疾才行杠杆不高。
君康康立方重大疾病保险适合人群:
预算充足,追求全面保障,非常看重癌症、急性心梗、脑中风的保障。
君康康立方重大疾病保险综合评价:
康立方是一款多次赔付重疾险,重疾不分组赔付3次,极大限度提高获赔概率。 高发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可2次理赔。但二次赔付条件比较严苛,需要间隔5年,而且首次赔付必须是同种重疾,最长缴费年限短,只有20年。 这款保费较贵,同样的预算,可以买到保障更全面,赔付条件更好的产品,建议可以再多对比一下同类产品。 或者搭配2款不同的重疾险,把保额充分做高,第一次就可以拿到双倍保额,对很多人来说,这也是一种不错的投保思路。
君康康立方重大疾病保险不保什么: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者滥用政府管制药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助动交通工具;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本保险条款9.8中所列第29、34、88种重大疾病除外);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