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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e生医疗保险

龙安e生医疗保险产品介绍:

龙安e生医疗保险

1、保险公司

建信人寿

2、产品特色

属于医疗险产品,为被保险人提供住院医疗、住院前后门急诊、门诊手术医疗等保障。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30天-59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

保险期限:1年

等待期:30天

龙安e生医疗保险保险责任:

(1)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指定医院的医生诊断必须在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在指定医院内实际发生并支付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本合同约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计算所得的金额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本合同约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指被保险人在指定医院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床位费、药品费、膳食费、诊疗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检验费、手术费、材料费以及当地救护车使用费。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住院治疗且在合同满期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则对于被保险人本次住院延续至合同满期日次日起30日内发生的符合本合同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责任的费用,我们仍承担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的责任,但上述30日内发生的符合本合同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责任的费用加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应承担的各项保险金的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对于被保险人本次住院延续至合同满期日次日起30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我们不承担给付医疗费用保险金责任。

同一保险期间内累计住院天数以180日为限,若被保险人发生上述合同满期日次日起30日内的住院情形,则上述30日内的住院天数需纳入180日限额计算。

(2)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指定医院的医生诊断必须在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在与住院相同的指定医院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的原因在该次住院前7日内(含住院当日)以及出院后30日内(含出院当日),实际发生并支付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本合同约定的住院前后门诊或急诊医疗费用,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计算所得的金额给付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本合同约定的住院前后门诊或急诊医疗费用,指被保险人在指定医院门诊、急诊期间实际发生的挂号费、诊疗费、治疗费、护理费、药品费、检查检验费、材料费以及当地救护车使用费。

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的给付以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的给付为前提。

若被保险人依约定不能取得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则不能取得本项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的住院前后门急诊发生在本合同等待期内或合同满期日后,则我们不承担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责任。

(3)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指定医院的医生诊断必须在指定医院接受门诊手术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在指定医院内实际发生并支付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门诊手术医疗费用,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计算所得的金额给付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

(4)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指定医院的医生诊断必须在指定医院接受以下任意一项特定门诊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在指定医院内实际发生并支付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特定门诊医疗费用,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计算所得的金额给付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门诊肾透析;

门诊恶性肿瘤治疗,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

门诊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若被保险人在指定医院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同时符合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或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中的二项(含)或以上给付条件,则我们仅给付其中的一项保险金。 

龙安e生医疗保险亮点

1.涵盖基本保障
保一般医疗、癌症医疗、特殊门诊等,基本保障全面。

龙安e生医疗保险缺点

1.续保条件差
续保需要重新审核,如果身体变差或发生理赔,可能就无法续保
2.癌症有免赔
目前许多同类产品癌症住院是0免赔的,这款仍需扣除1万免赔额,稍显落后增值服务欠缺。

龙安e生医疗保险适合人群

喜爱建信品牌,追求医疗保障。

龙安e生医疗保险综合评价

龙安e生是一款百万医疗险,在保障方面,保一般医疗、癌症医疗、特殊门诊、住院前后门急诊等,癌症医疗保额翻倍。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款产品的缺点在于,癌症医疗有免赔额,相比同类产品落后了些,同时缺乏了一些实用的增值服务。
在保费方面,10-20岁的保费会便宜一些,尤其是10岁时以社保身份投保,仅需158元一年,但其他岁数的保费比较贵。
选择一款医疗险,续保条件还是很重要的。整体来看,这款产品没有太大的竞争力,建议可以对多比其他同类产品,同样的预算,可以买到保障更全、续保条件更好的百万医疗险。

龙安e生医疗保险不保什么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斗殴、酗酒、醉酒,受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
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或注射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恐怖主义行为;
8、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或其他空中运动、登山、攀岩或攀爬建筑物、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9、怀孕(含宫外孕、葡萄胎)、不孕不育治疗、避孕、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流产、堕胎、分娩(含难产、剖腹产)、人工受孕,或由前述任一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10、被保险人患性病、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11、被保险人患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12、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13、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存在的疾病或症状;
14、被保险人戒酒或戒毒治疗、物理治疗、中医理疗及其他特殊疗法、心理治疗、整容整形或矫形手术、变性手术,以及前述治疗或手术的并发症;
15、疗养、康复治疗、包皮环切、非医学必需的激素治疗、脱发治疗、美容、减肥、丰胸或者缩胸手术、睡眠有关的研究或者治疗、戒烟、视力矫正手术、牙科治疗及保健;
16、使用假体装置、各种矫正器(包括义肢、义眼,及非急救中使用的颈托、夹板)、轮椅及各种电动助行器械、助听器;常规视力检查、配制眼镜或隐形眼镜、视力治疗或视力训练;
17、被保险人为器官捐献者而进行的器官或组织摘除,器官供体寻找、获取以及从供体切除、储藏、运送器官;
18、质子重离子治疗费用;
19、未经科学或者医学认可的试验性或者研究性治疗所引起的后果及产生的费用;
20、因医疗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
21、被保险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中国境外发生的费用;
22、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