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康联安康至尊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交银康联安康至尊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介绍:
交银康联安康至尊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1、保险公司
交银康联人寿
2、产品特色
属于重疾险产品,为被保险人提供身故、首次、二次、三次重疾等保障。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年龄者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限:终身
等待期:90天
犹豫期:15天
交银康联安康至尊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险责任:
在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主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主合同终止,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前身故,身故保险金等于本主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含)后身故,身故保险金等于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非因意外伤害事故经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上本主合同重大疾病列表内所界定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本主合同终止,本公司给付本主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经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上本主合同重大疾病列表内所界定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本项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责任、轻症疾病保险金、男性特定疾病保险金、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和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责任同时终止,本公司按照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公司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将豁免本主合同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余下各期的保险费,同时本主合同的现金价值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降低为零。
(3)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公司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如果被保险人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 365 日后,经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上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两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按照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4)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公司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和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如果被保险人自第二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 365 日后,经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上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及第二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一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本主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5)轻症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以后经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上本主合同轻症疾病列表内所界定的任何一种疾病,且此前未发生本主合同重大疾病列表内所界定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本公司按照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本公司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后,将豁免本主合同自轻症疾病确诊之日起余下各期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在不同日期分别初次确诊本主合同轻症疾病列表内所界定的不同种类轻症疾病,对于初次确诊日期相邻的前后两种轻症疾病,如果均符合本主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且前后两种轻症疾病的初次确诊日期之间的间隔天数达90日及以上的,本公司分别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但本主合同项下不同种类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五次为限,每种轻症疾病,仅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确诊时同时符合轻症疾病和重大疾病定义的,本公司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而不予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6)男性特定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经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上本主合同男性特定疾病列表内所界定的任何一种疾病,且此前未发生本主合同重大疾病列表内所界定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按照本项保险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男性特定疾病保险金。
本公司对本主合同的男性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以一次为限。
本项保险责任为可选保险责任,如果被保险人为男性,您可与本公司约定投保本项保险责任,并须载明于保险单或批注上方能生效。
(7)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经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上本主合同女性特定疾病列表内所界定的任何一种疾病,且此前未发生本主合同重大疾病列表内所界定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按照本项保险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
本公司对本主合同的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以一次为限。
本项保险责任为可选保险责任,如果被保险人为女性,您可与本公司约定投保本项保险责任,并须载明于保险单或批注上方能生效。
(8)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经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上本主合同少儿特定疾病列表内所界定的任何一种疾病,且此前未发生本主合同重大疾病列表内所界定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按照本项保险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本公司对本主合同的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以一次为限。
本项保险责任为可选保险责任,如果被保险人未满 18 周岁,您可与本公司约定投保本项保险责任,并须载明于保险单或批注上方能生效。
交银康联安康至尊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亮点:
1.保障全面
重疾、轻症多次赔付,特定高发重疾有额外保障,还有身故保障。
交银康联安康至尊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缺点:
1.交费期限制
仅35岁前可选最长的30年期交费
2.重疾分组不合理
六大高发重疾分组不够分散,且间隔期的365天设置也有点长,市场上大多产品是180天的设置
3.轻症保障落后
市面上很多重疾险轻症赔付比例在25%-30%,该款赔付20%,赔付间隔90天,落后于无间隔期的同类产品。
交银康联安康至尊终身重大疾病保险适合人群:
预算充足,且充分了解产品。
交银康联安康至尊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综合评价:
安康至尊是一款多次赔付的重疾险,重疾、轻症均可多次赔付,还可选特定疾病额外赔
保障还算完善,但轻症保障较差,赔付比例较低,只有20%,而且有90天的赔付间隔,落后于同类产品
保费不便宜,同样的预算,可以买到保障更全面的重疾险,比如重疾不分组赔付、包含中症保障等
如果有比较偏好的品牌,也可以考虑其他大公司的同类产品,也有很多好的选择
如果追求高性价比,可以多对比其他同类产品,价格更优惠,保障更全。
交银康联安康至尊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不保什么: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释义10.9) ;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释义10.10)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释义10.11),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释义10.12)的机动车(见释义10.13) ;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释义10.14),但对重大疾病列表内“经输血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和“因职业关系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本公司仍负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
9、遗传性疾病(见释义10.15)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见释义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