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福重大疾病保险
三峡福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介绍:
三峡福重大疾病保险
1、保险公司
三峡保险
2、产品特色
针对重大疾病提供保障。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28天-65周岁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限:终身
等待期:90天
犹豫期:15天
三峡福重大疾病保险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患本合同所界定的 105 种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时未满18周岁,我们按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 150%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时已满18周岁,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轻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在确诊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前,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患本合同所界定的 50 种轻症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五次为限。
(4)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患本合同所界定的 50 种轻症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我们豁免被保险人自轻症疾病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
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同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5)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身故或全残时未满 18 周岁,我们按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5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身故或全残时已满 18 周岁,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与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我们仅给付其中一项。被保险人发生相应保险事故,我们给付相应的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峡福重大疾病保险亮点:
1.最高65岁可投保;重疾、轻症、身故均有保障,轻症最高赔付5次,含轻症豁免。
三峡福重大疾病保险缺点:
最长只能选择20年交费,如果有30年或更长的交费方式,可以加大保险杠杆,且轻症赔付低,只赔付20%,略低一些。
三峡福重大疾病保险适合人群:
非常在意当地有服务机构。
三峡福重大疾病保险综合评价: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三峡福重大疾病保险不保什么: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