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泰百万无忧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优点和缺点
信泰百万无忧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介绍:
信泰百万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1、保险公司
信泰人寿
2、产品特色
属于重疾险产品,为被保险人提供重疾、中症、轻症等保障,确诊重大疾病、中症疾病及轻症疾病,即可豁免保费。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28天-60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期交
保险期限:终身
等待期:90天
犹豫期:10或15天
信泰百万无忧重大疾病保险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分为恶性肿瘤保险金和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保险金。
恶性肿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本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不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一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第一次恶性肿瘤保险金所对应的恶性肿瘤确诊之日起三年后,若被专科医生第二次确诊本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不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第二次确诊的恶性肿瘤包括以下情况:
与前一次恶性肿瘤无关的新发恶性肿瘤;
前一次恶性肿瘤复发、转移;
前一次恶性肿瘤仍持续。
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本合同 A、B任意一组中的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不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一次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保险金,该组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剩余一组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本合同保险责任仍继续有效的剩余一组中的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不论一种或多种),且该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确诊日在第一次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保险金所对应的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的,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一百八十日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两种及以上分别属于不同组别的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则我们按受益人选定的其中一种疾病及其所属组别给付该次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保险金,该组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且我们不再承担他组中已确诊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
(2)中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本合同所定义的中症疾病(不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50%给付第一次中症疾病保险金。该一种或多种中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其余中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本合同保险责任仍继续有效的中症疾病(不论一种或多种),且该中症疾病确诊日在第一次中症疾病保险金所对应的中症疾病确诊之日起九十日后的,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50%给付第二次中症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被专科医生同时确诊发生多种中症疾病,或多次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同一种中症疾病,我们仅给付一次中症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申请理赔时既符合“中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又符合“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我们仅承担“中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
(3)轻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不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第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该一种或多种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其余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本合同保险责任仍继续有效的轻症疾病(不论一种或多种),且该轻症疾病确诊日在第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所对应的轻症疾病确诊之日起九十日后的,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第二次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被专科医生同时确诊发生多种轻症疾病,或多次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同一种轻症疾病,我们仅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
(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发生在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的,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 20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发生在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后的,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5)被保险人重大疾病、中症疾病及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获赔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或轻症疾病保险金的,自被保险人第一次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确诊之日起的下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开始,我们将豁免本合同以后各期应交保险费。我们豁免的保险费视为您已交的保险费。
信泰百万无忧重大疾病保险缺点:
1.轻症、中症多次赔付有90天间隔期
2.重疾分组较少
3.个别高发轻症缺失。
信泰百万无忧重大疾病保险亮点:
1.恶性肿瘤保障
恶性肿瘤多次赔付,单独一组,提高多次获赔概率。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7年5月18日,注册地浙江杭州,注册资本102亿元,可经营各类人身保险业务,并具备多个领域的投资能力,年规模保费平台500亿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逾2300亿元,客户总量超620万人。
创立以来,信泰保险依托区位优势,积极吸纳优秀人才及战略资源,壮大公司实力。公司已先后开设浙江、江苏、北京、河北、福建、河南、山东、黑龙江、辽宁、上海、湖北、江西、宁波、广东、厦门、青岛、深圳、大连18家分公司,经营区域基本覆盖国内经济发展相对活跃的重点区域。
信泰保险秉承“诚信为基、专业为本、进取为纲、共赢为要”的价值观,坚持“客户优先、价值导向、精益管理、稳健成长”的经营理念,稳步提升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为便捷的保险保障服务。在企业核心价值理念驱动下,信泰保险形成了个险、银保、经代、续收齐头并进,其他创新模式多元化发展的行销体系,并建立品类齐全的寿险产品体系,可提供人寿、健康、意外、年金等各类保险保障服务,以产品创新引领市场。同时,以强大的信息技术体系为支撑,信泰保险全面实施移动保险战略,积极打造立体化的客户服务网络,可随时随地为客户提供自助投保、保单管理、保全服务、理赔报案等一系列有温度、有效率、有品质的专业服务。
在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信泰保险亦不忘回馈社会,持续开展扶贫救济、捐款赈灾、爱心助学、扶危助困、志愿服务等慈善、公益活动。十余年间,信泰保险累计向公益事业捐款逾1000万元,为各类社会公众活动无偿提供的保险保障服务保额超200亿元,以实际行动践行一个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广受社会各界好评。公司先后荣获2018年度健康扶贫先锋企业、2019年度最具成长性保险品牌、2019年社会责任榜样奖、2020卓越竞争力寿险公司、2020年度最具价值保险品牌、2021时代公益先锋奖、2021年度高质量发展保险公司、2022年专业服务金融机构等诸多荣誉。
面对未来,信泰保险将始终关注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重大变化,紧跟时代步伐,将企业发展融入国家战略,大力推动产品及服务创新,满足广大客户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保险保障需求。同时,信泰保险将坚持价值成长,加强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保护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并积极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服务于国计民生,造福社会。
主要股东:
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九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华升物流有限公司、利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