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保人寿及时雨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海保人寿及时雨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值不值得买?
海保人寿及时雨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介绍:
海保人寿及时雨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1、保险公司
海保人寿
2、产品特色
针对重大疾病提供保障。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30天-55周岁
缴费方式:期交
保险期限:终身
等待期:90天
犹豫期:15天
海保人寿及时雨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险责任:
必选责任
(1)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4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当日)且等待期之后身故或全残,将按照本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含当日)且等待期之后身故或全残,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已经给付或应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不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2)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共 100 种,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首次患上本合同所列的两种或两种以上重大疾病,仅按一种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3)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该种重大疾病保险责任效力终止。
本合同自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之日起本合同的现金价值5降为零。同时,不再承担可选责任的保险责任,仅继续承担第二、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4)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若被保险人自第一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一年(365 天)以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列的除第一次重大疾病以外的其他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该种重大疾病保险责任效力终止。
(5)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若被保险人自第二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一年(365 天)以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列的除第一次重大疾病和第二次重大疾病以外的其他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6)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将豁免本合同自第一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缴纳,本合同继续有效。
可选责任
(1)轻症疾病保险金
本合同所约定的轻症疾病共50种,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首次患上本合同所列的两种或两种以上轻症疾病,仅按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效力终止,本合同的基本保额不变,本合同继续有效。
如果被保险人在不同的日期分别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不同种类的轻症疾病,对于确诊日期相邻的前后两种轻症疾病,如果确诊日期在前的轻症疾病符合本合同中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且前后两种轻症疾病的确诊日期之间的间隔天数6达 90 日及以上的,本公司可以分别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的次数达到三次,本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2)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将豁免本合同自轻症疾病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缴纳,本合同继续有效。
海保人寿及时雨终身重大疾病保险适合人群:
预算充足,追求多次赔付,看重重疾病种不分组。
海保人寿及时雨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亮点:
1.重疾不分组
重疾3次不分组赔付,可提高多次获赔概率
2.保障期间灵活
可以根据自己需求,选择保20、30年、保至60、70岁或终身
3.智能核保
如果健康告知不符合,可通过智能核保,争取承保机会。
海保人寿及时雨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综合评价:
海保人寿及时雨的亮点是重疾不分组,最高可赔付3次,提高多次获赔概率,如果追求保障全面,还可以自由选择附加轻症保障。 适合预算充足的朋友考虑。如果追求高性价比,建议优先考虑其他产品,用更低的预算,可以买到含中症保障等保障更加全面的多次赔付重疾险。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保人寿”)是首家在海南筹建开业的全国性保险法人机构,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注册地海口市,于2018年5月23日正式获得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开业批复。
公司股东包括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锐医科(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智信利达投资有限公司、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仲山裕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南新建桥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本源建投(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八家企业。
海保人寿按照“保险业姓保”的经营原则,秉承“为客户提供一生的优质服务”的企业使命,坚持“服务、变革、专注”的经营理念,致力于解决保险消费者日益升级的保险需求和现有的保险产品供给不匹配的矛盾,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保险保障产品和保险服务,以“国内一流的,以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为主,在医疗、养老领域相对领先,具有差异化经营特色的寿险公司”作为战略目标。
通过先进的保险保障功能及财富管理技术,海保人寿以消费者为中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结合海南当地独特的旅游、养老、医疗等资源优势,专注于大病医疗、养老护理、短期意外、终身寿等保险保障产品和更多元化的综合服务。海保人寿将“以康养医为基础,以保险为灵魂,成为卓越的‘康养医保’生态体的引领者”作为企业愿景,将自身打造成为一家在保险保障领域具有创新理念和专业精神的产品服务提供商。
主要股东:
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智信利达投资有限公司、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