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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保人寿海中保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海保人寿海中保重大疾病保险值不值得买?

海保人寿海中保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介绍:

海保人寿海中保重大疾病保险

1、所属公司

海保人寿

2、产品特色

必须责任:提供100种重疾保障和50种轻症保障,确诊轻症可豁免保费,其中轻症不分组赔3次,依次赔付基本保额的25%、35%、50%;

可选责任:提供重疾额外保障、重疾高龄保障以及身故或全残三种可选保障。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出生30天-55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10/15/20/30年交

保险期限:保至70周岁/保终身

等待期:90天

海保人寿海中保重大疾病保险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必选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我们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轻症疾病保险金

(1)第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我们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25%给付第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该一种或多种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2)第二次轻症疾病保险金

我们在给付第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后,若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列的除第一次轻症疾病以外的其他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35%给付第二次轻症疾病保险金,该一种或多种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第三次轻症疾病保险金

我们在给付第二次轻症疾病保险金后,若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列的除第一次轻症疾病和第二次轻症疾病以外的其他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50%给付第三次轻症疾病保险金。本合同该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效力终止,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变,本合同继续有效。

如果被保险人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的次数达到三次,本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首次患上本合同所列的两种或两种以上轻症疾病,我们仅按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3、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我们将豁免本合同自轻症疾病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本合同继续有效。

二、可选责任

1、重大疾病额外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65 周岁4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当日)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在给付第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之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我们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将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50%给付重大疾病额外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重大疾病高龄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65 周岁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含当日),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我们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将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50%给付重大疾病高龄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当日)且等待期之后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照本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含当日)且等待期之后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我们已经给付或应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我们不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对于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导致的,同时符合本合同轻症疾病保险金和本合同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的,我们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不再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海保人寿海中保重大疾病保险适合人群

看重重疾高龄保障,附加重疾额外保障性价比还是很高的。

海保人寿海中保重大疾病保险亮点

1.保障够用
含重疾、轻症保障、轻症豁免,保障基本够用保障灵活
2.轻症不分组三次主次递增赔付
3.保障期
可选终身,或保到70岁
4.重疾额外保障、身故责任均可自由选择
5.智能核保
不符合健康告知,可通过智能核保,争取承保机会。

海保人寿海中保重大疾病保险综合评价

这款海中保最大的亮点在于可选重疾额外保障或高龄保障,65岁前如果赔付第一次轻症后,首次确诊重疾可额外赔50%保额;65岁后首次确诊重疾,可额外赔付50%保额。 60岁后,重疾发病率升高,附加重疾高龄保障还是挺实用的,如果预算充足,可以考虑。 海中保的保障比较灵活,如果预算有限,可以选择保到70岁,不附加身故责任、重疾额外保障等,30岁男性50万保额,每年保费约3400元,如果附加重疾额外保障,每年保费增加1500左右,不太建议附加,目前热销的重疾险产品,在保单前几十年,确诊重疾都可以额外赔付高达50%的保额,且含中症等保障,保障更加全面,保费也更加低。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保人寿”)是首家在海南筹建开业的全国性保险法人机构,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注册地海口市,于2018年5月23日正式获得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开业批复。

公司股东包括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锐医科(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智信利达投资有限公司、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仲山裕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南新建桥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本源建投(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八家企业。

海保人寿按照“保险业姓保”的经营原则,秉承“为客户提供一生的优质服务”的企业使命,坚持“服务、变革、专注”的经营理念,致力于解决保险消费者日益升级的保险需求和现有的保险产品供给不匹配的矛盾,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保险保障产品和保险服务,以“国内一流的,以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为主,在医疗、养老领域相对领先,具有差异化经营特色的寿险公司”作为战略目标。

通过先进的保险保障功能及财富管理技术,海保人寿以消费者为中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结合海南当地独特的旅游、养老、医疗等资源优势,专注于大病医疗、养老护理、短期意外、终身寿等保险保障产品和更多元化的综合服务。海保人寿将“以康养医为基础,以保险为灵魂,成为卓越的‘康养医保’生态体的引领者”作为企业愿景,将自身打造成为一家在保险保障领域具有创新理念和专业精神的产品服务提供商。 

主要股东:
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智信利达投资有限公司、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