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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达尔文超越者重疾险综合评价,有哪些优点?

光大永明达尔文超越者重疾险产品介绍:

光大永明健康无忧D款重大疾病保险

1、保险公司

光大永明

2、产品特色

又叫达尔文超越者,提供110种重疾、25种中症和40种轻症保障,还提供恶性肿瘤额外赔付、特定恶性肿瘤额外赔和身故可选责任保障。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30天-50周岁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等待期:90天

犹豫期:15天

光大永明达尔文超越者重疾险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为必选责任)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本合同已交保险费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以下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且在第15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当日)之前,我们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35%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且在第15个保单周年日(含当日)之后或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40周岁(不含40周岁)以上,我们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本合同的恶性肿瘤额外保险金和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责任(详见本合同第十条第六项),本合同终止。如果您在投保时选择了本合同的恶性肿瘤额外保险金和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责任,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本合同的现金价值降为零,除您选择的本合同的恶性肿瘤额外保险金和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责任以外的其他保险责任均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2)中症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为必选责任)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中症疾病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我们不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中症疾病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向中症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

特别提示和说明: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中症疾病,每种中症疾病我们仅给付一次中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中症疾病的保险金责任终止。除本合同有特别约定外,本合同下其他不同种类的中症疾病可以再行给付,本合同的中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次数以二次为限。当中症疾病保险金给付次数达到二次时,中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导致其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中症疾病,我们仅按其中一种中症疾病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

(3)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本项保险责任为必选责任)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中症疾病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我们不承担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中症疾病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自确诊日后首个保险费到期日开始至最后一期保险费到期日止,我们豁免上述期间内您应支付的本合同保险费,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4)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为必选责任)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我们不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向轻症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光大永明达尔文超越者适合人群

看重癌症保障。

光大永明达尔文超越者亮点

1.1.重疾额外赔付
0-40岁投保,前15年重疾可额外赔付35%基本保额2.保障期灵活。

光大永明达尔文超越者综合评价

达尔文超越者保障全面,可灵活选择,轻症、中症、重疾均有保障。如果预算充足,还可以灵活选择附加恶性肿瘤二次赔付、特定恶性肿瘤,加强保障。 但取消了无身故保障版本,身故只能选择赔付保额,价格也贵不少,相比之前无身故的版本,身故赔保额的优势就没有那么大。 如果追求保障全面、身故赔付保额,可以考虑这款,如果追求高性价比,可以考虑其他同类型产品。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是光大集团控股的国有保险企业,注册资本金为54亿元人民币,现有股东包括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等。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在全国开设了24家分公司,业务范围覆盖了全国80%的人口区域;秉持“以客为尊”的经营理念,通过多种销售渠道,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养老、意外、医疗、教育、资产管理等多方面的保险保障和财富管理需求。

旗下子公司光大永明资产管理公司于2012年开业,是原中国保监会核准的第十二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5亿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