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优点
股票作为投资工具的优点 投资者一且拥有股票后,可以享受以下权益。 (一)股未拥有的权利 1.自益权 自益权是指股东直接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盈余分配请求权。 (2)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3)建业股息分配请求权, (4)股份收买请求权; (5)新股认购权; (6)股份转让权。 (7)股东名册记载变更请求权等.
2.共益权.共益权是指股东直接以公司的利益为目的(当然间接地也是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含下列内容: (1)股东会表决权; (2)查阅帐册权。 (3)法院撤销股东会违法决议的请求权; (4)黄事会纠正违规行为的请求权; (5)召集股东临时大会的请求权; (6)政府主管机关召集股东临时大会的请求权; (7)法院检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请求权。 (8)法院解任董事、监事、清算人等的请求权; (9)法院裁定重整或裁定解敬公司的请求权; (10)监事对蓝事或童事对监事起诉的请求权。
值得一提的是,享有股东权利是投资于股票与投资于股票以外的其它证券的最大区别。例如,公司债的持有人(也是投资者)就无法享受上述股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