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涨跌停板制度
股票涨跌停板制度,股票涨跌停板规则。涨跌停板制度源于国外早期证券市场,是证券市场上为了防止交易价格的攀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现象,对梅只证券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限制的一种交易制度.即规定交易价格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动幅度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百分之几.不过.在涨限价或跌限价上并不停止买卖.交易继续进行.股票涨跌停板只是价格不变而已。一般情况下股票涨跌停板为了避免股票的过分波动与投机,有关部门才会设立涨跌幅度。
从1996年12月16日起.深交所、上交所对上市的股票、基金的交易实行涨跌幅限制在10%以内.此后,深沪证券交易所还对挂牌上市特别处理的股票(ST股票)实行涨跌幅度限制为5%的规定,股票涨跌停板对处理的股票实行涨幅5%限制,跌幅不受限制的规定。
股票涨跌停板制度具体来说就是,普通A股的涨停/跌停幅度为10%;股票前带S、ST、* ST之类的股票的涨停/跌停幅度为5%;股票涨跌停板制度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有几种情况是不设涨停/跌停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