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显示 收起

影子银行体系

影子银行体系的监管思路虽然影子银行的学术概念并未统一,但从其在此次危机中的影响来看,将其纳入监管迫在眉睫。次贷危机后,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建议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提倡由官方监管机构对影子银行进行监管,另一种是提倡由市场进行自律监管。将影子银行和银行同等对待,让隐秘运行的金融创新、影子银行体系“曝光”,影子银行纳入银行监管范畴和金融安全网,是金融危机后各国的主要思路。

这种思路很容易理解,在美国次贷危机中,美国财政部和美联储为了避免金融体系崩溃,最终影子银行选择救助影子银行体系,这种方式给纳税人造成沉重负担。为避免类似的危机再次发生,必须对影子银行实施严格的监管。美联储的Geithner(2010)以及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Baird等认为,影子银行必须对影子银行进行改革和监管,监管的方式是将大型经纪商机构和全球性银行纳入一个更加严格的银行监管体系,对其资本充足率、流动性、风险管控等提出更高要求,视同商业银行对待。美国在2010年7月正式颁布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将美联储定位为系统性风险的监管者,将影子银行纳入金融机构的监管框架中来。任何一个金融机构无论是银行还是非银行,只要它对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有一定的影响,都要纳入美联储的监管范畴。除了OTC市场外,美国现有的金融体系已经涵盖了大部分影子银行机构,因此可以按照现有的法律框架对具体的影子银行活动进行监管,采取一般性的监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