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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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分类新办法

    金融资产分类新办法,金融资产投资金融资产证券化的运作主要有以下九个步骤:(1)确定基础资产并组建资产池。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即基础资产的原始权益人)在分析自身融资需求的基础上,金融资产通过发起程序确定用来进行证券化的资产。
    (1)设立特殊目的载体.SPV是专门为资产证券化而设立的一个特殊的法律实体.其设立形式包括信托、公司和有限合伙等。金融资产根据现有的证券化实践,为了逃避法律制度的制约,大多数SPV注册在有“避税天堂”之称的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等地方。
    (2)资产转移.这是指基础资产从发起人转移给SPV.这是资产证券化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会涉及许多法律、税收和会计问题。资产转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这种资产必须是真实出售(true sale),以实现基础资产和发起人之间的破产隔离。金融资产这种真实出售要求做到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基础资产必须完全转移到SPV手中,金融资产这既保证了发起人的债权人对已转移的基础财产没有迫索权,金融资产也保证了SPV债权人对发起人的其他财产没有迫索权。第二.由于资产控制权已经从发起人转移到了SPV.因此应将这些资产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剔除,使资产证券化成为一种表外融资方式。
    (3)信用增级。为了吸引投资者并降低融资资本,金融资产必须对作为资产证券化最终产品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增级,以提高所发行证券的信用级别。金融资产信用增级可以使证券在信用质量、偿付的时间性与确定性等方面能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要.金融资产同时满足发行人在会计、监管和融资目标方面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