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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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保证金管理制度

    公积金保证金管理制度,公司公积金制度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CPU)建立于1955年,开始时只是为了实施养老金计划,保证金管理为新加坡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1968年,保证金管理新加坡政府在以公积金为坚强后盾的基础上.提出“居者有其屋”计划,保证金管理公积金才开始进入住房领域,并逐步发展为解决在职人员的购建住房、医疗保险、养老金三项内容为主的广泛的社会保障储蓄制度。
    按照CPU制度的规定,任何一个雇员保证金管理,每月必须拿出一定比例的薪金进行强制储蓄,同时雇主也按雇员工资的一定比例,保证金管理按月拿出一笔钱来作为该雇员上缴的公积金进行储蓄,统一存入中央公积金局,利率由中央公积金局按定期储蓄存款的平均水平确定。该利率6个月调整一次。保证金管理计算利息的基数是每月户头中的最低存款数,利息一年存入户头一次,雇员可按规定支用,保证金管理储蓄时间结束时,结余全部归雇员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