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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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剩余财产分配

    股东剩余财产分配,清算剩余财产分配(1)剩余资产分配权。在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或解散清算时,股东剩余财产当公司资产满足了公司债权人的清偿权和优先股股东分配剩余资产的请求权后.股东剩余财产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公司刹余资产的分配。普通股股东享有该项权利的大小,依其所持股票份额的多少而定。普通股股东只负有限责任,即当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而破产时.股东的责任以其所持股票的股份金额为限。
    (2)认股优先权。股东剩余财产它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为增加公司资本而决定增加发行新的普通股股票时.现有的普通股股东有权优先认购,以保持其在公司中的股份权益比例。股东剩余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新的普通股股票,可以采取两种方式:①有偿增发,即股东以股票面额或低于股票面额的价格优先认购新发的普通股股票;②无偿增发,即股东可优先无偿得到新发的普通股股票。优先认购的股票份额都是按照普通股股东现在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进行分配。股东剩余财产如果以有偿增发的方式发行新的普通股股票,股东剩余财产公司要向普通股股东发出“认股权证”,股东依据认股权证.可以在一定时期内以低于股票市价的价格认购新增发的普通股股票。股东剩余财产如果股东要认购新股票而认股权数不够时,还可以向其他股东购买认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