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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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会计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委托承付结算方式。同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与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结算程序相同。其不同之处在于:①承付结算方式采用这种结算方式必须事先经过收款单位、付款单位及各方的开户银行协商同意后,承付结算方式才能应用。承付结算方式结算的金额起点每笔为三十元,起点以下,银行不予办理。承付结算方式银行不检验商品发运证明,承付结算方式遇有交易纠纷时,承付结算方式由自己协商解决,承付结算方式对拒付货款的交易,承付结算方式银行不负监督的责任。因商品在同城交易,在途时间短,承付结算方式采用这种结算方式手续繁琐,承付结算方式不如支票结算和付款委托书结算方便。
    托收无承付结算方式。托收无承付结算,是收款单位根据与付款单位签订的合同,承付结算方式不需要经过付款单位的承付,承付结算方式就可以委托银行向收款单位扣收款项的结算方式。承付结算方式适用于国营公用事业单位向用户收取电话费、邮电费、水电费、煤气费、运杂费、养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