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制度本质
投资基金制度本质,投资基金制度根本制度至关重要,制度重于一切。如果说天赋要素、资本、劳动和技术是经济理论的四大传统柱石,那么,制度则是经济理论的另一柱石,而且是更重要的一个柱石。在西方经济学中,制度是一个含义十分宽泛的概念。早期的制度学派代表康芒斯就说过:“制度的观念很难捉摸”,投资基金制度本质,投资基金制度根本他把制度解释为一种“集体的行为”、解决交易冲突的“秩序”;旧制度学派的代表人物凡勃仑认为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
舒尔茨则将制度定义为人们的一种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这一定义被广泛接受。在舒尔茨看来,制度是为经济提供服务的,是应经济增长的需要而产生的。他在其《制度与人的经济价值的不断提高)一文中,投资基金制度本质,投资基金制度根本对制度所提供的服务作了富有意义的归纳:①用于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如货币、期货市场等);②用于影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之间配皿风险的制度(如合约、分成制、合作社、公司、保险、公共社会安全计划等);③用于提供职能组织与个人收入流之间的联系的制度(如财产,包括遗产法,资历和劳动者的其他权利等);用于确立公共品和服务的生产与分配的框架的制度(如高速公路、飞机场;学校和农业试验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