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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力资本?

   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由许多个独立的要索所有者组成的,所有这些要素所有者可以分为两大类,-类是提供人力资的所有者,另一类是提供物质资本(非人力资本)的所有者(有些参与人既提供人力资本又提供非人力资本)。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的不可分离性、非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的可分离性是整个现.代企业理论的基本特征。由于有了这种不可分离性和可分离性,才有所谓澈励问题和代理问题的存在。
 
   企业所有权安排必须在不同成员的积极性之间做出取舍。企业中的人力资本所有者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负责经营决策的人力资本所有者,简称为“经营者”;另一类是负责执行决策的人力资本所有者,简称为“生产者”。假如不考虑物质资本所有者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那么企业的剩余权和索取权可以有三种安排: 一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归生产者所有;二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归经营者所有;三是剩余索取权利控制权生产者和经营者共同拥有。张维迎的研究证明,最优安排决定于每类成员在企业中的相对重要性和对其监督的相对难易程度。如果生产者更重要、更难监督,第一种安排是最优的;如果经营者更重要、更难监督,第二种安排是最优的;如果生产者和经营者同等重要、同样难以监督,第三种安排是最优的;如果两类成员同等重要、同样容易监督,第一种安排和第二种安排是等价的。让最重要、最难监督的成员拥有所有权,可以使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达到最大程度的对应,从而带来的“外部性”最小,企业总价值最大。在现代企业和一- 些传统行业的企业里,经营者和生产者是同等重要和同样难以监督的,比如软件和生物制药等高科技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科研机构等就是这种情况,有的学者因而就把人力资本统称为经营员工或者重要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