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面分析

显示 收起

税收管辖权分为哪几类

    税收管辖权分为哪几类?税收管辖权包括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消极的冲突,它是指对于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笔跨国所得没有一个国家对其进行税收管辖。这种形式的冲突是由于税收管辖权的连结因素的消极冲突(如无国籍、无明确居住地、无注册国等)引起的。一般讲,消极的税收管辖权在实际中是不存在的.即使它存在,也与国际税收无关,因为在该场合下,不会涉及国家之间的税收权益分配.另一种是积极的冲突,它是指对同一跨国纳税人或同一笔跨国所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其进行税收管辖,从而形成税收管辖权的重叠。国际税收上讲的税收管辖权冲突,指的就是这种形式的冲突,也称为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税收管辖权的冲突是由于各国税收管辖权的连结因素及其标准的积极冲突引起的,这些连结因素及其标准的积极冲突主要包括:①地域与居民的冲突,即一国以地域原则而另一国以居住原则实行税收管辖时形成的冲突;②国籍的冲突,即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依国籍原则对具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人实行税收管辖时形成的冲突,③住所(居所)与国籍的冲突,即一国以住所原则而另一国以国籍原则实行税收管辖形成的冲突;④住所(居所)的冲突,即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依住所原则的不同标准对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所(居所)的人实行税收管辖时形成的冲突;⑤地域的冲突.即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依地域原则的不同标准对同一笔跨国所得实行税收管辖形成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