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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地域管辖权

    税收地域管辖权,地域税收管辖案例分析双重地域税收管辖是指跨国纳税人的同一笔所得被认定来源于两个国家而受到两国的地域税收管辖.它是由于各国对所得采用不同判定标准所造成的。
    除少数一些所得项目的来源地比较确定,各国采用的来源地标准比较一致外,大多数所得项目来源地标准的选择是因国而异的.例如,对营业利润来源地的判定标准达五个之多.各国根据不同的标准作为本国地域税收管辖权的依据,使得同一笔营业利润会受到两个国家的地域税收管辖.对其它所得的征税,由于来源地标准的不一致,同样会产生这样的间题。
    税收地域管辖权除了上述几种形式的双重税收管辖外,国际上还存在多重税收管辖的情况。多重税收管辖是指同一跨国纳税人或同一跨国征税对象同时受到多国的税收管辖.它是由于各国同时行使不同税收管辖权的判定标准所致.
    税收地域管辖权多重税收管辖主要发生在不同税收管辖的重叠上.例如.甲国行使公民税收管精权,认定某跨国自然人为该国公民而实行公民税收管辖;乙国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作为甲国的公民长期居住在乙国而被认定为乙国居民,受乙国的居民税收管辖。同时,该纳税人又在丙国取得一笔所得,丙国作为收入来源国而实行地域税收管辖权.这样,该跨国纳税人受到了甲国公民税收管辖、乙国居民税收管辖和丙国的地域税收管辖。多重税收管辖也可以发生在同一种管辖权上,如由于对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不同.同一纳税人可能成为多国共同管辖的居民。又如由于对所得来源地的确认标准不同,同一跨国所得可能成为多国地域管辖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