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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同盟有哪些

    关税同盟有哪些?欧洲关税同盟关税同盟是欧洲联盟的4石。欧共体是以关税问盟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关税同盟是欧共体对外贸易政策的一项垂要内容。根据《罗马条约》的规定,关税同盟的主要内容是:对内部成员国之间分阶段削减直至全部取消工业品关税和其他进口限制,关税同盟实现共同市场内部的工业品自由流通;对外则通过逐步拉平各成员国的关税税率,实行对外统一关税。为了实现关税同盟,欧洲共同市场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取消内部关税。按照《罗马条约》的规定,关税同盟应从1959年起.分三个阶段减税,1986年希腊也同9国实现了关税同盟.西班牙和葡萄牙1986年和1月I日正式加人共同体后,这两国的关税根据共同体的共同对外关税,从1986年3月1日起逐年进行调整,多数产品的过渡期为7-10年。
    (2)统一对外关税率。1968年7月在取消内部关税的同时,共同市场原6国开始对非成员国工业品实行统一的关税,关税同盟即以6国对外关税率的平均数作为共同关税率。后加人的3国,从1977年开始,也使用共同市场统一的税率。希腊和西班牙、葡萄牙分别从1986年和1993年开始全面适用欧洲共同市场共同对外关税.
    (3)取消数量限制。欧共体1960年5月决定,于1961年提前取消工业品进n限额,农业品数量限制改为共同体配额,关税同盟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4)禁止与数量限制其有同等效力的措施.关税同盟这一措施包括消除贸易的技术壁垒,简化边境海关监管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