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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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在什么情况下才应行权?

    从本质上来讲,权证是发行人赋予投资者在某时间以某价格买入或者卖出正股的一种权利,投资者对这种权利的行使即为通常所说的“行权”。
  
  对每份认购证来说,投资者行权相当于以行权价格为成本(不考虑买入权证的成本),换取行权比例数值的正股。以日照CWB1为例,其属于认购权证,行权价格7.08元,行权比例为2,因此,对每份日照CWB1行权,相当于以7.08元的成本买入2份正股 日照港 (行情 股吧)(600017,股吧)。而认沽证则刚好相反,投资者行权相当于购入行权比例数值的正股,并以行权价格卖还权证发行人。
  
  行权既然是一种权利,就意味着投资者可以选择行使该权利,也可以选择放弃。那么,投资者要如何判断权证是否应该行权呢?这就需要投资者对权证是处于价外、价内或平价来做出判断。
  
  根据行权价和正股市场价格的关系,权证可以分为价内证、价外证和平价证三类。当正股价格高于、低于或等于行权价格时,对认购证来说,可分别称其为价内、价外或平价证;对认沽证来说,则分别称其为价外、价内或平价证。
  
  对位于价内的权证而言,投资者应该选择及时行权,否则会导致买入权证的资金全部亏损。以 钢钒GFC1(行情 股吧)为例,其行权价格为3.266元,行权比例为1.209,截至昨日收盘, 攀钢钢钒(行情 股吧)(000629,股吧)的收盘价格为9.50元。假设攀钢钢钒在钢钒GFC1行权时股价保持不变,则投资者每份权证的行权收益为7.54元,这部分收益扣除投资者买入权证的成本以及行权费用,即为投资者的净利润;如果投资者没有行权,则投资者买入权证的成本即为其净亏损。需要注意的是,钢钒GFC1于到期时并非一定处于价内,上述假设仅为说明原理。
  
  对于到期时的价外权证,尤其是处于深度价外的权证而言,其内在价值为零。即使投资者不行权,也已经亏损了所有本金,如果此时再选择行权,将会使损失进一步扩大。以日照CWB1为例,截至昨日收盘,正股价格为4.10元,假设权证到期时正股维持此价格不变,则如果投资者选择行权,每行权一份日照CWB1相当于以7.08元的成本买入2份价格仅为4.10元的日照港,投资者不仅亏损了之前买入权证的所有本金,还要再扩大亏损5.96元。
  
  平价权证的情况则较为特殊,由于我国权证行权所得股票次日方能卖出,投资者需要承担隔夜风险,因此对于平价权证的行权需要投资者对未来的股价走势做出判断。如果认为次日权证将归于价内,则不妨选择行权,反之行权不如直接买入正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