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权证
1.何谓衍生权证 (derivative warrants) ?
「衍生权证」是衍生投资工具的一种,有效期通常为六个月至五年不等。衍生权证的相关资产,可以是普通股、市场指数、外币又或一篮子股份。这种权证的发行人不一定是权证所代表资产的发行人,却必须持有或有权持有所代表的资产。投资者行使衍生权证时可以收取相关资产或等值的现金。衍生权证的发行或行使均不会导致相关资产(如普通股)的数目改变。这类权证可为市场提供更多对冲及投资工具。
有关衍生权证的数据可到香港交易所网站的「产品」下的「衍生权证」部分查阅。
2.如何从衍生权证的简称知悉其基本数据?
一般而言,从衍生权证的简称知悉以下基本数据:
X:特种 (非传统型)
E:欧式 (传统型)
C:认购
P:认沽
@:现金结算
*:实物股票交收
倘权证属美式,则没有字母或符号作特别标示。
3.如何分辨特种衍生权证和标准衍生权证?
市场上有各式各样的衍生权证,有些具有与别不同的特征,也较其它权证复杂。特种衍生权证的简称附有"X"这个字母以资识别。其中最常见的包括:
•跨价权证
•锁定回报认股权证
•定点认股权证
•盈息认股权证
•平均结算权证
投资者应参考认股权证的上市文件以清楚理解个别认股权证的特点及详情。
4.投资者如何取得在联交所上市的衍生权证的资料?
衍生权证的价格会实时在香港交易所的信息系统显示,而大部分信息供货商亦会透过其终端机/网址发布有关数据。其它数据包括发行人公告及上市文件等可在香港交易所网站查阅。 如欲获得衍生权证的数据,可浏览香港交易所网站「产品」一栏下的「证券市场- 衍生权证资源中心」部分。
5.投资者如持有即将到期的衍生权证,可否在到期日沽出?
不可以。衍生权证到期日并不等同最后交易日。为确保在最后交易日执行的交易有足够时间进行交收及登记,衍生权证以到期日之前第4个交易日作为最后交易日。投资者只可在最后交易日或之前进行衍生权证买卖。
6.投资者可如何联络流通量提供者,要求报价 ?
投资者可联络经纪要求流通量提供者报价。
7.如何获得更多有关流通量提供者的报价责任的资料 ?
上市文件会列出流通量提供者报价的责任。一般而言,流通量提供者须在市场开市后5分钟直至收市期间,以「响应报价要求」或「持续报价」的方式就衍生权证履行开价的责任。流通量提供者须为最少10手衍生权证提供买卖报价。发行人上市文件必须列明最高的买卖差价。
以「响应报价要求」方式报价的流通量提供者只会在收到报价要求下,才提供买卖盘报价。经纪可根据上市文件内或信息系统个别衍生权证的专页所显示的电话号码,代表投资者致电流通量提供者提出报价要求。上市文件亦清楚列明回应报价时限。假如流通量提供者所报出的价格并非投资者的目标价,经纪可代投资者将其买盘或卖盘指令输入交易终端机内等待成交。
在「持续报价」机制下,流通量提供者会为其相关的衍生权证透过AMS/3持续提供权证的买卖报价。
衍生权证的发行上市文件亦会列明在哪些情况下会或不会提供流通量。投资者如对流通量提供者的报价有意见,可向经纪查询。
「衍生权证」是衍生投资工具的一种,有效期通常为六个月至五年不等。衍生权证的相关资产,可以是普通股、市场指数、外币又或一篮子股份。这种权证的发行人不一定是权证所代表资产的发行人,却必须持有或有权持有所代表的资产。投资者行使衍生权证时可以收取相关资产或等值的现金。衍生权证的发行或行使均不会导致相关资产(如普通股)的数目改变。这类权证可为市场提供更多对冲及投资工具。
有关衍生权证的数据可到香港交易所网站的「产品」下的「衍生权证」部分查阅。
2.如何从衍生权证的简称知悉其基本数据?
一般而言,从衍生权证的简称知悉以下基本数据:
X:特种 (非传统型)
E:欧式 (传统型)
C:认购
P:认沽
@:现金结算
*:实物股票交收
倘权证属美式,则没有字母或符号作特别标示。
3.如何分辨特种衍生权证和标准衍生权证?
市场上有各式各样的衍生权证,有些具有与别不同的特征,也较其它权证复杂。特种衍生权证的简称附有"X"这个字母以资识别。其中最常见的包括:
•跨价权证
•锁定回报认股权证
•定点认股权证
•盈息认股权证
•平均结算权证
投资者应参考认股权证的上市文件以清楚理解个别认股权证的特点及详情。
4.投资者如何取得在联交所上市的衍生权证的资料?
衍生权证的价格会实时在香港交易所的信息系统显示,而大部分信息供货商亦会透过其终端机/网址发布有关数据。其它数据包括发行人公告及上市文件等可在香港交易所网站查阅。 如欲获得衍生权证的数据,可浏览香港交易所网站「产品」一栏下的「证券市场- 衍生权证资源中心」部分。
5.投资者如持有即将到期的衍生权证,可否在到期日沽出?
不可以。衍生权证到期日并不等同最后交易日。为确保在最后交易日执行的交易有足够时间进行交收及登记,衍生权证以到期日之前第4个交易日作为最后交易日。投资者只可在最后交易日或之前进行衍生权证买卖。
6.投资者可如何联络流通量提供者,要求报价 ?
投资者可联络经纪要求流通量提供者报价。
7.如何获得更多有关流通量提供者的报价责任的资料 ?
上市文件会列出流通量提供者报价的责任。一般而言,流通量提供者须在市场开市后5分钟直至收市期间,以「响应报价要求」或「持续报价」的方式就衍生权证履行开价的责任。流通量提供者须为最少10手衍生权证提供买卖报价。发行人上市文件必须列明最高的买卖差价。
以「响应报价要求」方式报价的流通量提供者只会在收到报价要求下,才提供买卖盘报价。经纪可根据上市文件内或信息系统个别衍生权证的专页所显示的电话号码,代表投资者致电流通量提供者提出报价要求。上市文件亦清楚列明回应报价时限。假如流通量提供者所报出的价格并非投资者的目标价,经纪可代投资者将其买盘或卖盘指令输入交易终端机内等待成交。
在「持续报价」机制下,流通量提供者会为其相关的衍生权证透过AMS/3持续提供权证的买卖报价。
衍生权证的发行上市文件亦会列明在哪些情况下会或不会提供流通量。投资者如对流通量提供者的报价有意见,可向经纪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