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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退税最新规定

  外贸企业退税最新规定,外贸企业退税计算方法。外贸企业退税一直采用购进货物照章缴税、出口环节免税、出口后退还已缴纳税款的方式。外贸企业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从1994年起采用出口全额征税、出口后全额退还的先征后退方式,从1997年起开始推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对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可委托外贸企业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外贸企业出口退税采用先征后退办法。2002年,为完善出口退税体制,国家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
  目前,外贸企业我国对出口商品的增值税退税率调整为17%, 16%, 14%. 13%. 11%,9%. 8%. 5% (3%)等八档,外贸企业外贸企业另对部分产品取消出口退税。对出口货物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基本实行全征全退,外贸企业另对部分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出口货物也相应取消了出口退(免)税政策。外贸企业从加06年至今,外贸企业又对部分货物出口退税率做了多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