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5 月10 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意在明确商业养老金融业务的范畴和属性,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发挥自身优势,坚持发展定位,明确发展方向,更好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
简评
1. 鼓励多样化养老金融产品
《通知》共十三条,鼓励商业养老保险、养老金龙头股等的开发,并明确了产品形态、销售费用、税优等内容:
1)强调养老金融产品的长期性:商业养老金融业务龙头股应体现养老属性,产品期限符合客户长期养老需求和生命周期特点;支持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向客户提供长期直至终身的养老金领取服务;不得以期限结构化设计等方式变相缩短业务存续期限。
2)强调客户适当性及信息披露:要求合理评估客户养老需求、风险承受能力等,推介销售适当的养老金融产品;及时、准确、全面披露期限、费用、风险、权益等关键信息;养老理财产品不得宣传预期收益率。
3)鼓励养老产品+服务:探索将商业养老金融产品与养老、健康、长期照护等服务相衔接,丰富养老金领取形式。
4)鼓励银保渠道发展,控制渠道费率:支持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之间开展业务合作,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合作费用水平原则上不高于本机构其他同类型业务。
5)享受税优政策:符合规定的产品可纳入个人养老金投资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6)“养老”产品清理:不符合要求的、名称含有“养老”字样的金融产品,需于2022 年6 月30 日前完成更名或清理。
2. 落实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账户配套细则
2022 年4 月21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提出个人养老金可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公募基金、商业养老保险、银行理财、储蓄存款等金融产品。在此基础上,本《通知》规定了银行保险机构开展商业养老金融业务的基本标准和原则。通知中强调了养老金融产品的养老属性,明确了产品 期限的长期性,并鼓励提供终身养老金领取服务、鼓励康养服务的供给。我们预计,后续保险机构参与第三支柱的具体配套细则仍将继续推出,行业康养产品+服务整合也将成为发展趋势。
3. 利好具备长期刚性负债特征的养老保险业务发展养老保险产品负债端天然具有长期性、稳定性,保险公司、养老险公司、保险资管公司在长期资产方面具有先发经验优势,更能满足居民对抗长寿风险的需求。资管新规下,随着净值类产品波动性的提升,具备保底收益与保障功能的中长期养老保险产品,将确定性迎来发展空间。
4. 鼓励险企“产品+康养服务”的整合
我国人口老龄化节奏加快已成为共识,而养老配套的服务仍是一片蓝海。保险公司在养老年金产品上具有长久期的不可替代性,在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上也具有先发优势。当前,主要险企均加大了对养老配套服务的布局,以保险产品作为支付的闭环、构建负债壁垒。从美国经验看:美国健康险行业主要以HMO、PPO 等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及服务提供为主,寿险行业以年金、万能险为主,长期来看,健康险行业的营收、利润稳定性更高、也更强。落脚到具体的保险公司而言,Humana、United Health 变单一的保险业务为医疗资源的整合服务提供方、从“就保险论保险”的利润来源为多样化利润来源的商业模式,也获得了更高的估值溢价。
5、投资建议
《通知》鼓励长期性养老金融产品,鼓励配套康养服务概念股供给,上市险企对此早有布局。参考美国经验,康养服务生态圈的打造,也将为险企带来更高的估值溢价。当前上市险企均处估值底部,推荐:友邦保险(H)、中国平安(A/H)、中国太保(A/H);关注:中国人寿(A/H)、中国太平(H)、新华保险(A/H)。财险推荐:中国财险(H)。
6、风险提示
新单增速大幅下滑、长端利率大幅下行、资本市场龙头股大幅下挫、政策发布不及预期且持续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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