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7 月19 日,银保监会正式就《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管理办法》共6 章49 条,内容涉及总则、保险龙头股售前售中售后行为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
以保险销售流程为主线,将保险销售行为划分为售前、售中和售后三大类。1)售前行为管理方面,主要规定保险销售资质条件、业务范围、保险产品信息披露、保险营销宣传行为以及保险销售的技术准备、人员准备、渠道准备等。2)售中行为管理方面,主要规定保险公司告知义务、说明义务、询问义务、禁止强制搭售、禁止代签名等。3)售后行为管理方面,主要规定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公司在保单送达、回访、信息通知、档案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要求。
明确要求保险产品与销售人员分级匹配。1)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产品的结构复杂程度、保费负担水平以及保单利益的风险高低等标准,对本机构的保险产品进行分级。2)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销售人员的专业知识、销售能力、诚信水平、品行状况等标准,对所属保险销售人员进行分级,并与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相衔接,区分销售能力资质实行差别授权,明确所属各等级保险销售人员可以销售的保险产品。
禁止炒作停售及价格变动。保险公司计划停售某一保险产品或者调整某一保险产品价格的,应当自作出停售或者调整价格的决定后10 个工作日内,在官方网站和营业场所向社会发出公告。在公告发出前,保险销售人员不得在保险销售中向他人宣称某一保险产品即将停售或者调整价格。
禁止强制搭售,加强长期险售后服务。1)保险机构及其保险销售人员不得使用强制搭售、信息系统或者网页默认勾选等方式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2)针对一年期以上人身险合同的销售人员离职,保险公司应在30 日内告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保单状况以及获得后续服务的途径,并明确告知原保险销售人员的离职信息。
《管理办法》推动保险行业概念股进入分级销售新阶段。我们认为,《管理办法》明确了保险产品龙头股与销售人员分级匹配,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保险代理人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减少销售误导,提升客户续保意愿,利好保险行业长期稳健发展。
基本面触底+估值底部+政策利空化解,安全边际较高,攻守兼备。1)2022 年一季度寿险龙头股新单及NBV 负增长,但二季度新单保费显著改善,我们预计人力规模有望企稳,在低基数下NBV 降幅或将有所收窄。2)十年期国债收益率已回落至2.8%以下,新增固收类投资收益率承压。我们认为未来伴随经济持续复苏,长端利率有望上行。3)2022 年7 月19 日保险板块估值0.34-0.77 倍2022EP/EV,处于历史低位,行业维持“优于大市”评级。
风险提示:长端利率趋势性下行;股市持续低迷;保障型产品增长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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