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利益的保险合同
为他人利益的保险合同,为他人利益订立的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的成立构件为:(1)投保人具有缔结合同的行为能力;保险合同投保人以支付保险费为条件而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的危险负担愈思表示一致;保险合同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保险标的为财产或者财产利益。
财产保险合同作为保险合同的一大荃本种类.不仅具备一般保险合同的属性,保险合同而且具有自己的一些特点.主要有:保险事故发生以后,保险合同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仅能按其所受的实际损失请求保险人赔偿,保险合同不得获得超过实际损失的利益,保险合同此为坟补损失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