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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能否仲裁

    社会保险能否仲裁?社会保险仲裁控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①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社会保险因订立、履行、变更、社会保险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社会保险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社会保险离职发生的争议;社会保险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⑤因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伤医疗费、社会保险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因此,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与职工发生的社会保险争议属于典型的劳动争议。社会保险在仲裁及司法实践中,社会保险根据劳动者仲裁请求划分,社会保险争议包括补缴社会保险费争议、社会保险待遇争议、社会保险费返还争议、社会保险手续办理争议以及其他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