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补缴算连续吗
保险补缴算连续吗?保险补缴算不算连续?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保险补缴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保险补缴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因此,北京、广东、安徽等地将社会保险补缴争议排除在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之外。
保险补缴另一种理解认为,社会保险争议包括补缴社会保险费争议。保险补缴如江苏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保险补缴下列情形属于劳动争议:保险补缴用人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降低职工工资标准,保险补缴导致职工退休以后不能足额领取保险金,保险补缴退休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之间因追索不足部分的养老金、保险补缴医疗费等引起的争议;②用人单位未纳人社会统筹保险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与用人单位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