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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两轮车概念股龙头一览,两轮车概念股具体有哪些-2024-04-18

  2024年两轮车概念股龙头一览,两轮车概念股定义:两轮车是四轮车之外的一种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主要用来承载交通系统的中短途运输。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部分两轮车也被用于满足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休闲娱乐需求。两轮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两轮车概念股上市公司股票有18家。那么,2024年两轮车概念股龙头一览,两轮车概念股具体有哪些,本文详细分析。

两轮车概念股龙头一览表

1、新日股份603787:主营业务:电动自行车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营范围: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其零部件、观光敞车及其零部件、蓄电池及充电器及其零部件、家用电器及其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九号公司-WD689009:主营业务:各类智能短程移动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经营范围:各类智能短程移动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形成包括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智能服务机器人等丰富品类。业务链延伸至智能配送机器人、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全地形车领域。

3、久祺股份300994: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自行车整车及其零部件和相关衍生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名称:儿童平衡车 、学骑车 、儿童车 、表演自行车 、城市自行车 、山地自行车 、公路自行车 、助力电动自行车。

4、上海凤凰600679:主营业务:自行车整车的生产与销售、自行车辐条的生产和销售、商业及工业地产的租赁及经营。经营范围: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为境内公开发行A、B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3年7月由原上海凤凰自行车公司整体改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3年12月29日取得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股沪总字019024号(市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的A股(25,175.97万股)、B股(10,000.00万股)股票分别于1993年10月8日和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07年1月8日本公司更为现名。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16日实施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016年1月15日,公司名称由“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Jinshan Development&Construction Co.,Ltd.”变更为“Shanghai Phoenix Enterprise(Group)Co.,Ltd.”。

5、信隆健康002105: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运动器材,康复辅助器材,计算机配件,铝挤型锻造成型(制品)。自行车车把、车把立管、坐垫管、避振前叉及管料成型加工。生产并出口玩具、童车。普通货运。经营范围:公司前身为信隆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系经外经贸部"外经贸(深外资证)字[1991]0204号"文及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宝复[1991]121号"文批准,由利田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兴办的外商独资企业,于1991年10月28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2003年8月29日经外经贸部"外经贸(粤深合资证)字[2003]0187号"批准证书批准本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2003年度本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商资二批[2003]961号文件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深)汇资核字第B440300200300124号文批准,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2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60号文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00万股。2016年8月,公司名称由“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天能股份688819:主营业务:电动轻型车动力电池、电动特种车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汽车起动启停电池、储能电池、3C电池、备用电池等多品类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名称:电动二轮车电池 、电动三轮车电池 、电动汽车电池 、3C电池。

7、林海股份600099:主营业务:特种车辆(全地形车)、摩托车、农业机械、消防机械等及以上产品配件的制造和销售。公司亮点:国内最大的摩托车发动机定点生产厂、摩托车发动机生产和经营商。

8、深中华A000017:主营业务:自行车及锂电池材料业务、珠宝黄金业务经营范围:研发生产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儿童自行车、健身车、运动器械、机械产品、玩具、电动玩具、电子产品、新能源设备及储电设备(锂电池、电池等)、家用电器及其零配件、电子元器件;上述产品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碳纤维复合材料的批发、零售;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转让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并提供相关的技术信息咨询;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以上项目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涉及限制项目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