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投资

显示 收起

港股私有化指什么? 港股私有化解释

注册地位于开曼群岛或百慕大群岛的港股上市公司采用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港股私有化参加法院会议的独立股东所持的股份价值超过75%赞成私有化;(2)港股私有化参加法院会议的独立股东超过半数的人同意私有化,也就是俗称的“数人头”规定(所谓“数人头”规定,就是不管你持有多少数量的股票,港股私有化每个人在“数人头”时仅算一张人头票,如果港股私有化超过一半人投赞成票,则私有化成功,否则失败);(3)参加法院会议的独立股东代表的表决权不少于75%赞成私有化;(4)港股私有化参加法院会议的独立股东代表的表决权不超过10%反对私有化。采用协议安排方式的私有化通过后,对全体股东生效,即使投票反对私有化的股东所持有的股票也会被强制收走,投资者无须做任何操作,等着要约人给钱即可。

注册地位于开曼群岛或百慕大群岛的港股上市公司采用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需要满足“数人头”规定。在2016年私有化的奥普集团控股(00477.HK)和东鹏控股(03386.HK)这两家公司满足了“数人头”规定,最终成功私有化。很多注册地位于开曼群岛或百慕大群岛的港股上市公司,私有化失败就是因为“数人头”不过关导致的,港股私有化下面以2013年宣布私有化的恒盛地产(00845.HK)为例说明。恒盛地产当时参与“数人头”的独立股东票数为120人,其中投反对票的有62人,投赞成票的有58人,投反对票的62人仅持有4742万股,而港股私有化投赞成票的58人持有14.9亿股。但由于恒盛地产的注册地位于开曼群岛,因此按照“数人头”规定,该公司私有化最终宣布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