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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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牌核查制定规则

先说上市公司主动停牌,无论是A股还是港股,停牌核查制定规则上市公司主动申请停牌,最终是否获批,停牌核查权力还是在交易所,但之所以A股会出现上市公司任性停牌(如乐视网)事件,停牌核查原因在于两地对停牌的立场不同。

一直以来,港交所奉行的原则是尽可能维持上市公司持续交易,如出现市场传闻影响股价波动,停牌核查港交所对此立场是除非该公司回复确认传闻属股价敏感信息才应该停牌;停牌核查A股则不同,只要传闻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则无论传闻是否属实,公司也要先行停牌,直至出澄清公告为止。停牌核查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为例,A股要求公司具体重组方案完全确定后才可复牌,港股只需要披露了有关方案意向及方案具有不确定性后即可复牌。以著名的“万宝之争”事件为例。

2015年12月18日,万科(万科A:000002.SZ;万科企业:02022.HK)A股和H股双双停牌,万科公告称正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随后万科连续发布公告称正与一名潜在交易对手签署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交易存在不确定性。2016年1月6日,万科企业(02202.HK)复牌,而万科A(000002.SZ)到2016年7月4日才复牌,此时停牌核查万科已正式公告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关联交易的方案。从万科停牌就可以看出H股和A股的不同做法,即H股只要公告拟资产重组并提示风险即可,而A股则需要在重组预案正式发布后才可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