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作价有争议怎么办?可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评定
企业吸收其他单位的投资,一般要遵循如下程序:
1. 确定筹资数量
吸收投资一般是在企业开办时所使用的一种筹资方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发现自有资金不足,也可采用吸收投资的方式筹集资金,但在吸收投资之前,都必须确定所需资金的数量,以利于正确筹集所需资金。
2. 联系投资单位
企业在吸收投资之前,需要做一些必要的宣传,以便使出资单位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有目的地进行投资。这将有利于企业在比较多的投资者中寻找最合适的合作伙伴。
3. 协商投资事项
寻找到投资单位后,双方便可进行具体的协商,以便合理确定投资的数量和出资方式。在协商过程中,企业应尽量说服投资者以现金方式出资。如果投资者的确拥有较先进的适用于企业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也可用实物、工业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进行投资。
4. 签署投资协议
双方经初步协商后,如没有太大异议,便可进一步协商。这里关键问题是以实物投资、工业产权投资、土地使用权投资的作价问题。这是因为投资的报酬、风险的承担都是以由此确定的出资额为依据。一般而言,双方应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定价。如果争议比较大,可聘请有关资产评估的机构来评定。当出资数额、资产作价确定后,便可签署投资的协议或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5. 共享投资利润
出资各方有权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但如果投资者的投资占企业资金总额的比例较低,一般并不参与经营管理,他们最关心的还是其投资报酬问题。因此,企业在吸收投资之后,应按合同中的有关条款,从实现利润中对吸收的投资支付报酬。投资报酬是企业利润的一个分配去向,也是投资者利益的体现,企业要妥善处理,以便与投资者保持良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