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显示 收起

跨国公司治理问题

 跨国公司治理问题,跨国公司治理的内涵和特征治理本意就是控制、引导和操纵,公司治理从思想渊源上看,最早可以追溯到200多年前亚当●斯密(Adamsmith)在《国富论》中触及到的代理问题。但是,通常认为,真正引起经济及管理学家们对这一问题关注的是在1937年伯利( Berle)和米恩斯(Means)合著的《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一书,它被公认为是研究这一问题的开山之作。自此,公司治理问题开始受到理论界的广泛重视,并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1975年,威廉姆森( Williamson)提出了“治理结构”的概念。 跨国公司到了20世纪80年代初期,经济学文献中开始出现“公司治理”概念,并在西方经济;及管理学界逐渐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公司治理结构理论。

公司治理结构又叫法人治理结构,“狭义地讲是指有关董事会的功能、结构、 跨国公司股东的权利等方面的制度安排;而广义上讲是指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决定公司的目标,谁在什么状态下实施控制, 跨国公司如何控制,风险和收益如何在不同的企业成员之间分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