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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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合作经营

跨国公司合作经营,跨国公司合作形式现代社会是国家一市场一社会的三元模式构架,跨国公司在这个构架中,社会组织(NGO)构成的第三部门与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形成功能互补的关系。跨国公司不仅需要与政府部门合作,而且,跨国公司也要与社会组织合作。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尤其是新公共管理运动以来,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已经在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中国,社会管理创新活动以来,对社会组织也有了深刻的认识,正积极鼓励社会组织的发展。跨国公司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的功能不同,但都是组织体,都存在于全球化的市场经济体系之中,它们间的互补与合作是必要的。跨国公司与社会组织间的合作,必将是一种发展潮流。第四,政府为跨国公司发展提供的制度既要包括正式制度,也包括非正式制度,在中国,当前非正式制度的提供更为必要、更为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