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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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产生经历了几个阶段

商业银行与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相比,我国的银行出现较晚,但有关货币借贷的活动在我国历史上早有记载。周武王灭商之后,《周礼》中就记载有“泉府”,银行相是向人民办理赊贷业务的机构。到了春秋战国,借贷行为已经很普遍。而金融业出现独立的经营机构是在唐代(公元618—907年),当时长安商铺兼营货币兑换、存款、放款业务,后又开办了称为“飞钱”的汇兑业务,还出现了“质库”,即以后的当铺。

宋代设置的“金银钱交易铺”、“便钱务”,金朝开办的“质典库”,元代出现的“解典铺”等,都是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足迹。明朝中叶以后,出现了专门从事钱币兑换的钱庄,兼作放款,成为当时的主要信用机构。清代产生的以办理汇兑业务为主的“票号”,也办理存放款业务,最早设立的是1821年由日升昌颜料铺改成的日升昌票庄。1875—1908年的清光绪年间,票号进入全盛时期,经营机构达到414家,分布于全国各地。票号、钱庄、银号成为清代金融业的主要经营机构,到了清末,全国有24家官银钱号,但这些票号和钱庄大都具有高利贷性质,与商业银行的性质相差甚远。1897年,清政府在上海设立了中国通商银行,标志着中国现代银行信用事业的开始。此后,户部银行、交通银行相继成立。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西方列强放松了对中国经济的控制,中国民族资本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同时,我国的私人银行也有了较快的发展,1912—1927年间新成立的各类私人银行多达186家。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