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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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有什么好处吗?

上市公司有什么好处吗?需要强调的是,地主退出土地出租契约和股东用脚投票(同样是退出某一个企业的契约)并不完全相同。上市公司原因在于,土地佃户对土地行使经营权不可能导致土地所有者的破产,而企业经营者对企业行使经营权则有可能导致企业的破产。上市公司即使是两权高度分离的上市企业,上市公司是企业的所有者(股东)承担着企业的最后责任,而不是经营者承担着企业的最后责任。上市股份公司是以股东为最后责任人的公众公司[插图]。

在证券市场上,“恶意收购”如果是指高价收购公司股票并且由此获得公司控制权,那么,“恶意收购”的本质是对股权的肯定,同时也是对经营权的否定。因此,在股东作为公司最后责任人的公司里,经营者对所谓“恶意收购”的任何抵抗行为都是对股权的侵犯。如果企业是以最后责任人为核心的契约集合,那么,用注册资金对分支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跨国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就不是同一个企业,法律上的约定也是如此。独立法人组成的跨国公司与其说是一个大企业,上市公司还不如说是一个大家庭。前者是由资金和合作契约组成的,后者是由血缘关系和婚姻契约组成的。家庭内部自然人之间并不必然承担相互之间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有限责任的前提下,上市公司跨国公司内部企业法人之间同样并不必然承担相互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