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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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理论是什么意思?

 金融监管理论的萌芽已有很长的历史,早在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已经出现。金融监管理论是什么意思?亨利·桑顿(Henry Santon)在1797—1825年的“金块论战”中指出,金融监管理论真实票据的不断贴现过程,将会导致信用链条的延长和信用规模的成倍扩张,金融监管理论故而真实票据原则并不能保证银行有足够的流动性或货币供给弹性使银行免遭挤提或者引发通货膨胀或紧缩。因此,金融监管理论即便以真实票据原则发行银行券,也会存在发行过度的危险,应该受到集中的监管。
 在随后半个多世纪的争论中,桑顿的观点得到实践的支持,统一货币发行的中央银行逐步出现。作为货币管理者,中央银行逐渐开始承担起信用“保险”的责任,金融监管理论作为众多金融机构的最后贷款人为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信用保证,其目的是防止因公众挤提而造成银行连锁倒闭和整个经济活动的剧烈波动。这样,金融监管理论中央银行具有以统一货币发行和提供弹性货币供给为特征的货币管理职能,又逐渐衍生出最后贷款人的职能,承担稳定整个金融和经济体系的责任。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可以成为迫使金融机构遵从其指示的一个重要砝码,由此中央银行就有可能而且也有必要进一步对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