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因素细分
伯利-米恩斯与德姆塞茨等认为,规模因素细分公司规模与股权集中度成反向相关的关系,即公司规模越大,股权细分越分散;而公司规模越小,股权规模因素越集中。[插图]国内外现有的相关研究也支持这种观点。但根据本书的统计结果发现,我国的民营上市公司其公司规模与股权集中度没有表现出明显的细分相关性。公司规模与股权集中度的规模因素统计分析中已经指出,以TOP1指标衡量,资产规模在80~90亿元的民营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最高达到47.28%;其次是资产规模在100亿元以上的民营上市公司,其股权集中度达到42.16%。而当资产规模在60~70亿元时,股权集中度最低为22.23%;其次为90~100亿元,股权集中度为27.97%。可见,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细分的股权集中度并没有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分散化,反而是在规模较大的区间如80~90亿元以及100亿元以上,公司的股权集中度越高。伯利-米恩斯与德姆塞茨等认为,公司规模与股权集中度成反向相关的关系,即公司规模越大,股权越分散;而公司规模越小,股权越集中。国内外现有的相关研究也支持这种观点。
其中可能的原因是,由于民营企业属于私有产权,不论企业规模多大,为了保护产权的安全、免受恶意收购的侵害,而倾向于持有较高比例股权,以保证私有产权的安全。虽然纵向来看,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规模在逐步扩大,但与国有上市公司及国外上市公司横向比较而言,其规模因素规模还比较小。以2009年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名单看,进入其中的民营企业不多,而进入世界500强的民营企业则寥寥无几。因此,从这方面看,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细分的规模还没有发展到与股权集中度有规律的反向相关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