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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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金融基本含义

从全世界发展情况看,科技金融模式主要分为市场主导型、政府主导型和社会主导型三种。市场主导型科技金融模式下又可以细分为资本市场主导型与银行主导型两类。科技金融不同科技金融模式下科技金融体系内容、参与主体地位存在明显差异,且各有优缺点,科技金融下面分别予以介绍。

美国和英国都是典型的资本市场主导型科技金融模式国家,该模式的主要特征有:股权或债券市场较为发达,科技金融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和交易效率;科技金融都有专门针对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板市场;风险投资较为发达;经济体系中大量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存在,方便股权流转交易。资本市场主导型科技金融模式产生的原因有很多,根源在于社会文化因素以及经济社会体制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面以美国为例对资本市场主导型科技金融模式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1929年纽约证券交易所爆发的股灾引发了监管机构对于商业银行混业经营行为的担忧,从科技金融而分别于1933年、1934年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证券交易法》等一系列法律,对商业银行业务经营进行限制,例如要求对银行业与证券业进行分业管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等。这些科技金融法律与制度限制了商业银行业务扩张,使商业银行只能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和少量中长期贷款,并需要承担管制带来的超额运营成本,从而导致其在社会融资体系中的地位逐渐被证券市场所取代。科技金融加之联邦政府颁布一系列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规章制度和政策,促使企业通过发行商业票据、股票等方式从资本市场筹集资金,极大地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