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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公司有哪些?基金管理公司解释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由此,基金管理公司法律规定,基金管理公司所谓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

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法定形态。《基金法》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明确基金管理人采取公司形态,并且基金管理公司补充适用《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但并未明确基金管理公司的具体形态。证监会《关于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若干问题的通知》(2001年5月25日)第2条则明确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基金管理公司采用股份有限公司方式的,应当以发起方式设立。”因此,基金管理公司在符合基金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通过证监会的批准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与需要选择采用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其唯一限制在于股份有限公司形态下仅得以采用发起设立而非募集设立的方式。当然,由于基金管理公司现行法律法规对基金管理公司股东资格要求较高,在不修改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募集设立本身也无实际可能。而在实践中,目前现有的与筹建中的基金管理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