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员工持股产生的背景
我国的员工持股是随着改革开放、企业改制、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而兴起和发展起来的。改革开放在许多方面改变了中国经济结构和企业运行的环境,也对企业内部机制产生了巨大冲击,这是员工持股得以在中国产生的重要背景。
从中国经济改革的实际过程看,职工持股在非国有经济中主要是伴随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发展而产生的,在国有经济中是从对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开始的。这种产生和改造的过程,是在缺乏建立股份制企业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由企业员工和经营者自发选择,由本企业员工购买或以其他形式持有本企业股票开始,并逐渐走向规范的。1994 年之后,针对企业实行员工持股的迫切要求,我国外经贸系统和部分省市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地的实际,各自制定和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到目前为止,深圳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黑龙江、安徽省、云南省、甘肃省、青海省等30多个省市制定了相关的行政性管理办法,使员工持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当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我国员工持股的发展以1994年《公司法》的颁布为标志分为两个阶段。前一个阶段主要是试验的性质,其重要特点是改制公司自己搞起来的“内部职工股",后一个阶段主要是规范,其重要特点是“员工持股会”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