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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税额抵免方法

    境外税额抵免方法,境外所得抵免税额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以上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城外取得的所得,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上,纳税人的境外所得一般均已缴纳或负担了有关国家的所得税额。为了避免发生国家间对同一所得的重复征税,同时维护我国的税收权益.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实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具体规定及计税方法如下:
    实额境外税款。即实际已在境外缴纳的税额,是指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所得来源国或地区的法律应当缴纳并且实际已经缴纳的税额。
    境外税额抵免方法抵免限额。准予抵免(扣除)的实缴境外税款最多不能超过境外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抵免限额(应纳税额或扣除限额)。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抵免限顺采用分国限额法。即分别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和不同应税项目.依照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抵免限额。对于同一国家或地区的不同应税项目,以其各项的抵免限额之和作为来自该国或该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