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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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原产地认证的标准

    论述原产地认证的标准,原产地认证否定标准在认定货物的原产地时,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货物完全是在一斗国家(地区)获得或生产制造,另一种是货物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地区)生产或制造。原产地认证无论是优惠原产地规则还是非优惠原产地规则.都要确定这两种货物的原产地认定标准。
    对于完全在一国(地区)获得的产品,原产地认证如农产品或矿产品,各国的原产地认定标准基本一致,即以产品的种植、开采或生产国为原产国,这一标准通常称为“完全获得标准”(Wholly Obtained Standard)。对于经过几个国家(地区)加工、制造的产品,原产地认证各国多以最后完成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为原产国,这一标准通常称为“实质性改变标准”(Substantial Trans-formation Standard)。实质性改变标准包括税则归类改变标准、从价百分比标准(或称增值百分比标准、区域价值成分标准等)、加工工序标准、混合标准等。
    税则归类改变标准是指在某一国家(地区)对非该国(地区)原产材料进行加工、制造后.所得货物在《协调制度》中的某位数级税目归类发生了变化。
    从价百分比标准是指在某一国家(地区)对非该国(地区)原产材料进行加工、制造后的增值部分超过了所得货物价值的一定比例。原产地认证加工工序标准是指在某一国家(地区)进行的赋予制造、加工后所得货物基本特征的主要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