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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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买方风险

    托收买方风险,托收方式的风险采用托收方式是出口商出于对进口商的信任.带有对进口商融资的性质,因此在作出口托收时。出口商应事先详细调查进口商的资信。托收买方风险出口商一般只在进口商资信较好时才使用托收方式结算。
    对资信不好的客户或新的客户最好不要使用托收方式;否则,在进口商资信不好或对进口商资信不了解的情况下盲目签约,当进口商因种种原因无理拖延付款.托收买方风险甚至发生倒闭时,出口商就会遭受报失。
    在采用托收方式时,出口商应根据进口商的资信状况为其确定一个授信倾度,并将托收金饭控制在该额度内。
    出口商应注理交单条件的确定.托收买方风险如果可能的话.应尽且采用即期付欲交单方式。如果一定要采用远期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则应对期限加以限制,付款期限不宜过长.一般掌握在不超过从出口地到进口地的运物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远期付款交单方式的具体掌握方法在国际上尚无明确规定.各国的处理方法不同。托收买方风险有些国家或地区的银行不接受远期付欲交单的托收,托收买方风险而另一些国家或地区的银行则把远期付欲交单方法视为承兑文单方式。因此.出口商在采用远期付欲交单方式托收时.应注意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