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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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定价方法

    转移定价方法,转移定价风险从现有立法实践来看.大多数国家的转移定价立法都吸取了OECD所确立的转移定价规则.即要求关联企业间的交易应符合肠公平独立交易”原因 ,特别是从晚近制定或修改转移定价立法的西班牙、皿西哥、新西兰、加拿大、比利时、巴西、俄罗斯、南非、委内瑞拉等国骨,这一现象更为普遥。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加之.公平独立交易.原别的适用沙及十分复杂的技术问题。因此.各国在立法体例上存在较大趁别,如巴西将关联交易分为进口与出口两大类而适用不同的正常交易标准.总之.在可预见的将来.OECD的转移定价规则仍将主导各国转移定价立法发展的方向。
    随着实践经聆的不断积暇.不少国家对其原有的转伟定价立法进行了补充或修订。这些修订除体现于实体内容方面外.更突出地体现于转移定价立法的实施程序方面。如在转移定价审代中.各国一般那典求纳悦人承担“正常交易”价格的举诬贵任.而实理举证宜任的主要千段帆是提供相关的税务信息文件.近年来.英国、皿西哥于1997年.澳大利亚、法网、韩国于1998年、加t大、德国于1999年分别颁布的有关法律或行政指令中,都对纳税人在转移定价审在中应当提交的信息文件作了更为具体、详尽的规定.美国也正在为修订该项立法作准备工作。转移定价这些立法在一定程度上减少T转移定价规则的不确定性.节约了纳悦人的守法成本。转移定价立法的上述发展动向.表明了转移定价立法逐步加强和完善的荃本趋势,这将从整体上促进09际社会对跨国公司转移定价行为的法冲管制.有利于规范国际经济交往的正常秩序.是位得充分肯定的。转移定价同时也应当指出,近期转移定价立法发展井未有效弥补转移定价法律制度存在的一些不足或缺陷,转移定价如各国转移定价立法发展的不平衡问题、转移定价标准的国际统一化问题.转移定价调整引起的双重征悦问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