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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最新名词解释

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规定,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外,优先股最新名词解释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优先股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优先股股东可以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公司应当以现金的形式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在完全支付约定的股息之前,优先股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1)优先分配权。在公司分配利润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额的股利,即优先股的股利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视公司盈利情况而定,利多多分,利少少分,无利不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2)优先求偿权。若公司解散清算,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当公司决定连续几年不分配股利时,优先股股东可以进入股东大会来表达他们的意见,以此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

优先股对企业筹措资金的主要优点有以下几个方面:(1)股息率固定,能使公司利用财务杆杠利益。在资本不变的条件下,公司需要从税前收益中支付利息、优先股息和租赁费,是固定不变的。当税前收益(扣除利息)增大时,每一元利润所负担的固定利息和租赁费就会相对减少,这就给每一股普通股带来额外利润,即财务杠杆利益。(2)优先股是公司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对企业的资金周转有利。(3)优先股没有投票权,使企业能够避免优先股股东参与投票而分割企业的支配权。(4)优先股转换成普通股或债券,可以免税。优先股对企业筹措资金的主要缺点有以下两方面:(1)优先股股息必须从税后净收益中支付,较之公司债券则增加了所得税负担。(2)优先股虽然没有届满期,但公司章程优先股中的一系列规定,实质上规定了届满日期,使公司每年都必须购进一定百分比的优先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