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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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特点

财务会计制度特点,综合性会计制度的特点会计规范是一系列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财务会计制度制度的概括和总结。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不是简单的罗列加总关系,而是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财务会计制度层次分明地联系起来的有机整体。如图1.1所示,根据我国具体的政治、经济情况,我国的会计规范体系按照强制力排列可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会计法律,指对所有会计工作具有约束作用的法律。1985年5月1日起实施的《会计法》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总规范,它是会计规范体系的最高层次,是制定其他会计规范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并保证施行。第二层次是行政法规,指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综合性会计法规和会计人员方面的法规。综合性会计法规是指规范全国会计工作的制度,如《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财务会计制度这类会计法规充分考虑了各单位的现有条件,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普遍的适用性,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如违背它们将受到一定的制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会计人员方面的会计法规是指规范会计工作者行为和会计人才选拔、管理方面的制度,如《会计人员职权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会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财务会计制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办法》、《会计证管理办法》等。第三层次是部门规章制度,是由财政部就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主要目的是规范会计核算业务的处理方法和程序。如《企业会计制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等。作为会计法律制度的操作层次,会计规章制度必须依据会计法律和会计行政法规制定,这些规定的适用面较窄,只适用于某些行业或者某一类业务,但操作性强,每项规定都比较具体和详细,所规范的对象正是会计对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第四层次是企业内部财务会计制度,指各企业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而制定的适合本企业使用的规范。它是其他会计规范的具体化,主要内容包括会计人员的权利、职责、职称、评聘、任免、待遇、素质要求等;会计工作的考核、达标、规划及档案管理;会计机构设置及责任和任务。与其他会计规范相比,财务会计制度企业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在整个会计规范体系中地位和作用较为独特,企业内部财务会计制度一般是针对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的,它对会计行为的界定最为细致,因而,它对会计行为的实际执行效果具有最终的影响力和极强的指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