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其他应收款项
什么是其他应收款项?其他应付款包括哪些内容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应收的各种罚款、其他应收款项应收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拨付给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由于旅游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备用金情况较频繁,其他应收款项所以也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一级科目核算、存出的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押金)其他各种应收与暂付款项。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企业应设置“其他应收款”总账科目,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收回,其他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收回的款项。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