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
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长期债券投资溢价摊销小企业长期债券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期债券投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作为长期债券投资损失。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长期债券投资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3)长期债券投资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5)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6)长期债券投资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长期债券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债券账面价值。